(2022)粤0105民初875号
吕晓琳(住广东省廉江市安铺镇欧上村 19号103房)、吕善昌(住广东省廉江市安铺镇欧上村19号103房):
本院受理原告邝洋铭诉被告广州创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吕晓琳、吕善昌、黄开枝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广州创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立即退还收取原告的篮球培训费用4300元;如逾期一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2、被告吕晓琳、吕善昌、黄开枝与被告广州创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被告吕晓琳、吕善昌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在2022年4月8日上午9时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6法庭,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郑素梅、刘姗
电话:8300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