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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1201号广州市兰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权晓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2-24 17:15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1201号


权晓艳(女,1981年2月14日出生,朝鲜族,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兴源镇南昌街1163号,公民身份号码:231023198102141424):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兰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权晓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1201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570元以及违约金570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分在本院第4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杨美满、陆惠敏、古嘉琪
电话:83005390、8300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