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保2599号
梁国东、广州爱氛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潮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梁国东、广州爱氛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2599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86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周旭军、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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