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18953号
李辉强、汕头市迪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卫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汕头市迪通投资有限公司、李辉强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0)粤0105执18953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