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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6293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与刘宝强借款合同纠纷

2022-02-23 17:45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6293、6294号


刘宝强: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6293、6294号案件中,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上述文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官芸芸
电话:8300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