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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5298号黄理威与葛涛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22-02-23 16:45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5298号


葛涛:

  本院受理(2021)粤0105民初25298号原告黄理威诉被告葛涛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因被告葛涛(男,汉族,1981年12月25日出生,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杨市街道代滩村4组)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葛涛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529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7925.4元给原告黄理威;二、驳回原告黄理威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09元,由原告黄理威负担284元,被告葛涛负担25元。上述受理费已经由原告预交,诉讼中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将其应承担部分的受理费直接支付给原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沈颋、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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