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保2524号
陈然学、侯玉峰: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行与被申请人陈然学、侯玉峰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2524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21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周旭军、张炜
电话:0208300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