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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170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刘威、刘晓婷债权

2022-02-23 16:3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1701号


刘晓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威、刘晓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执行裁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1170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主要内容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刘威、刘晓婷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林少宁、李灶清
电话:8300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