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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1300号李芊蔚、李保庆与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22-02-22 17:1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1300号


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李芊蔚、李保庆与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 1.被告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9034人及利息(以9034元为利息从2021年10月12日起至款项清结之日止按照LPR计算);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15法庭A502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戴肖锋、黄家琴
电话:8300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