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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8935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陈寿清追缴违法所得

2022-02-21 17:1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8935号


陈寿清: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陈寿清追缴违法所得一案【(2021)粤0105执18935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上述文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官芸芸、龚琳琳
电话:020-8300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