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3239号
潘华新、罗中文、郑启杨、林柳:
本院受理廖哲安与潘华新、唐余军、罗中文、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启杨、林柳、东莞市昌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廖哲安提起上诉,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3239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
1、维持(2021)粤0105民初3239号判决中的第一、二项,撤销第三项,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韦晓明、吴越鸣
电话:8300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