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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549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石亚家、裕胜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2022-02-21 17:12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549号


石亚家(男,1980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南江口镇黄岗村委柑梓村14号)、裕胜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51号四至九楼(部位:411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被告石亚家、裕胜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549号],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三被告连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39615.5元;2、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生态城人民法庭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彭峻峰、钟燕琴
电话:020-3447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