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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6775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张海荣、蒋木强罚金

2022-02-21 16:3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6775号


张海荣:

  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张海荣罚金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16775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结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