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民初28972号贺传山与陈伟华、陈若峰、莫丽俏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2022-02-17 18:02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8972号


莫丽俏:

  莫丽俏(女,1985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藤县塘步镇古祀村古祀三组146号):

  本院受理原告贺传山诉被告一陈伟华、被告二陈若峰、被告三莫丽俏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972号],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一与被告三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无效;2、被告一、被告三共同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东翠东街19号1806房的抵押注销登记。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被告陈伟华向本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本院依法将本案依法移送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驳回被告陈伟华提出的异议。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复印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郭谧
电话:8300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