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民初25633号罗伟与李丽香抵押合同纠纷

2022-02-17 18:0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5633号


李丽香:

  原告罗伟诉被告李丽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5633号】,因被告李丽香无法联系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被告李丽香送达(2021)粤0105民初2563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主要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罗伟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其他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施海文、吴越鸣
电话:830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