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8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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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8672号原告素肌(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雅猴内衣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35979349号和第4455619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五万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具体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开庭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赵咏、蔡泳书
电话:020-8300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