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7331号
广州市越秀区美菲罗莉内衣商行: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7331号原告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越秀区美菲罗莉内衣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39048792号密汐皙迪、第39051362号MICISTY、第16090925号密汐皙迪、第26748946号MICISTY、第16090924号MICISTY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及生产工具;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包括合理开支在内的因其实施商标权侵权行为所致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赵咏、蔡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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