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28725号
谭世雄: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28725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周博
电话:8300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