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9326、29337号
广州鼎辉展览有限公司、区盛联、龚春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涂超红(29326)、陈水平(29327)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诉请:1、被告一向原告返还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2、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3、被告二、三对1、2项诉讼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7日9:15在本院生态城人民法庭第4法庭对两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林湛河、谭颖诗
电话:3447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