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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61号邵铭杰与广州唯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2-15 17:25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61号


广州唯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邵铭杰诉被告广州唯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点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投资款1100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迟延履行合同的赔偿金30000元及直播相应佣金5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4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30法庭A603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并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等材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8300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