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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31575号广州市越群饮食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广州市富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城镇地产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2022-02-15 17:2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粤0105民初31575号


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广州市白云城镇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越群饮食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广州市富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城镇地产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31575号],本案作出判决后,被告广州市富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2020)粤0105民初315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原审被告一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原审被告二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总公司和原审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城镇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被上诉人广州市越群饮食有限公司办理将白云区同德围德宝花园第1-2幢首层、北向7#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到被上诉人广州市越群饮食有限公司名下的手续;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无法联系,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陈美贤、招佐文
电话:8300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