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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8662号高雅德圣奥诺雷股份有限公司 GOYARD ST-HONORE与黄绍叶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2-02-15 21:03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8662号


黄绍叶: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8662号原告高雅德圣奥诺雷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绍叶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黄绍叶,女,1981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具体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开庭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赵咏、李锐
电话:020-8300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