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4民初1971号
袁露: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1971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袁露、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各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9030元;2、各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罗洁、蔡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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