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5民初1473号
广州点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亮诉被告广州点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1473号],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共计人民币86700元。
因被告广州点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2年4月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3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黎昕、古嘉琪
电话:8300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