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9070号
甜橙创新(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有车以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甜橙创新(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服务费欠款4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二、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6时15分在本院第 15法庭A502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贾岚、张水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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