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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22718号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上海七天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州市海陵区麒麟阁江鲜大酒店合同纠纷

2022-02-14 17:2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2718号


泰州市海陵区莹鑫大酒店:

  申请执行人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上海七天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麒麟阁江鲜大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2718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