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26612号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穗兴食品发展分公司:
本院移送执行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穗兴食品发展分公司受理费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6612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