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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4532号李颂光与陈丽琳、周艳华、冯志光民间借贷纠纷

2022-02-11 17: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4532号


周艳华:

  本院受理李颂光与陈丽琳、周艳华、冯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45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陈文超、黄天俊
电话:02083005417、5418、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