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执恢6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郭泽铭抵押借款合同纠纷

2022-02-11 17:1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恢61号


郭泽铭: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恢61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财产分配方案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在(2021)粤0105执恢61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扣划了被执行人郭泽铭名下银行存款9780.13元可供分配。被执行人在本院除上述案件外,另有(2012)穗海法执字第2315号案件未执行到。本院根据各案情况,决定依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分配。现沿用本案恢复执行案件(2017)粤0105执恢499号的分配比例73932.77元:74228.19元进行分配,本案分得4880.27元,(2012)穗海法执字第2315号案分得4899.86元。上述两案分得款项在扣除补缴执行费后进行实发(本案扣取补缴执行费174元,(2012)穗海法执字第2315号案扣除补缴执行费213元)。详见《财产分配方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徐石
电话:020-8300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