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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7699号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钟汉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2-11 17:53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7699号


钟汉泽:

  原告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汉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7699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伍颖妍、刘敏
电话:020-8300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