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4民初35340号
牛雨菡、广州市越秀区悦己服饰店:
本院受理原告韩文顺与被告英伟雄、黄展容、牛雨菡、广州市越秀区悦己服饰店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牛雨菡(女,汉族,1982年8月27日出生)、广州市越秀区悦己服饰店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四被告立即将其占用的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68号首层48号商铺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2.四被告自2017年5月17日起按广州市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参考价支付原告商铺占有使用费至实际返还商铺之日(暂计至2020年4月9日为210000元);3.四被告返还原告案涉商铺前的物业管理费均由四被告共同承担;(以上各项共计21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联系人:陈永华、钟伟标
电话:8300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