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36481号
黎进铧: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粤艺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秀美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黎进铧(男,汉族,1986年9月10日出生)、庞浩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2021)粤0104民初36481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1)粤0104民初364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秀美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106889元,并从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为8749元。2.判令被告黎进铧、庞浩乾分别对第1项诉讼请求中被告秀美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2021)粤0104民初364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2021)粤0104民初364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粤艺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陈永华、钟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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