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9189号
关德宏: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9189号原告广州悦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关德宏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委托服务承诺合同》;2.依法判决被告10日内将车牌号为粤AU4B80货车从原告名下过户到被告名下并由被告承担一切相关过户费用;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为车牌号粤AU4B80服务费900元(从2021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迁出之日,现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1200元/年÷12个月×拖欠9个月=900元)以及滞纳金900元(滞纳金以本金为限),总计1800元。依法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联系人:陈传岳、黄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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