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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1501号黄伟栋、广东熠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余家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2-02-11 17:20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1501号


余家能: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1501号原告黄伟栋、广东熠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家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目前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周鸿明、黄冰
电话:020-8300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