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1501号
余家能: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1501号原告黄伟栋、广东熠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家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目前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周鸿明、黄冰
电话:020-8300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