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6124号
林报荣(男,1993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连城县林坊乡林联村兴林路42-1号,身份证号码:350825199305095031):
原告广东珠江纺织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报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林报荣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林报荣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612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林报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21年5月的租金5220.47元和综合管理服务费5174.28元给原告广东珠江纺织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二、原告没收被告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6672元及综合管理履约金16539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51元,由被告负担。上述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被告在履行判决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直接支付给原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其他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韩建文、陆惠敏
电话:8300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