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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192号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练国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02-10 17:3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192号


练国忠:

  练国忠(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2号文化大厦B座1405房)::

  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起诉被告练国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192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3656.33元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8月13日利息为7672.45元、逾期违约金为1403.85;从2021年8月14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5%计算,逾期违约金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日息0.1‰计算);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4009元;(1-3项暂合计147241.63元)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3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杨曼、颜姣
电话:8300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