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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7099号西安紫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济宁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西安远声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2-02-10 17:3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7099号


西安远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0号赛高企业总部大厦16层01单元):

  本院受理的西安紫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济宁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西安远声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追加第三人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如下:1、被告济宁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履行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义务,支付汇票款1486098.08元及支付利息;2、2.被告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对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清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4月19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28法庭A601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曹子彦、冯泺同
电话:8300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