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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8853号焦运峰与周小创买卖合同纠纷

2022-02-10 17:2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8853号


周小创:

  本院受理原告焦运峰诉被告周小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8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归还欠款45262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周利平、周滢
电话:8300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