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2370号
邝光爱:
本院受理的宋庶振与邝光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第一次庭审后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及第二次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3月25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26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陈文超、黄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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