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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190号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钟嫦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02-10 17:2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190号


钟嫦妍:

  钟嫦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岭大道东17号4栋501房):

  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钟嫦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190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87266.85元及支付利息、违约金(从2020年11月1日起以187266.85元为基数,利息、违约金合计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欠款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5618元;(1-3项暂合计193384.85元)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3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杨曼、颜姣
电话:8300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