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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2666号原告张树广诉被告黎文军、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2-02-10 18:1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2666号



黎文军、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2666号原告张树广诉被告黎文军、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80万元和利息(其中60万元从2014年8月1日起计、余下20万元从2015年2月20日起按每月2%计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80万元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8日9时15分在本院236法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二年(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主审法官:杨斯淼 电话:020-8300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