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183号
杨卫:
本院受理的原告曾美贤与被告许铁贤、杨卫(男,汉族,1972年11月15日出生)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原告曾美贤对本裁定不服,提起上诉。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4民初4183号民事上诉状,请求如下: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4183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或改判为两被上诉人连带赔偿上诉人被害人罗运新死亡赔偿金9623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欧阳福生、叶荣幸
电话:020-8300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