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7127号
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7127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 ,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二、单方为贾卫娟办理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30号帆影阁第23层I号房过户至贾卫娟名下的房地产登记手续。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张慧超、计茹萍
电话:8300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