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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0160号刘海宇与万红兵民间借贷纠纷

2022-02-09 17:42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10160号


万红兵:

  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宇诉被告万红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0105民初10160号】。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送达:(2021)粤0105民初1016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刘海宇撤诉处理。本案已经审理完结。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联系人:涂广洪、贾东宁
电话:020-8300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