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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执异31号黄丰荣、杨海英与深圳泰阳新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苗福新、杨晓彤、巴胜胜借款合同纠纷

2022-02-09 17:4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执异31号


深圳泰阳新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苗福新、杨晓彤、巴胜胜:

  关于黄丰荣、杨海英申请执行深圳泰阳新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15633号],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丰荣、杨海英向本院申请追加苗福新、杨晓彤、巴胜胜为上述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05执异31号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等。本院定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并在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黄洋洋
电话:83005505、8300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