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5民初102号
深圳市屋里屋外艺术品有限公司(住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坑梓社区金田风华苑(东区)1号楼商务公寓B座1212):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美筑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屋里屋外艺术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102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判令被告支付装修工程款40000元,并支付上述款项子2021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二、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上述款项子2021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天的滞纳金约349200元;三、由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律师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另本案于2022年3月30日9时15分在海珠区人民法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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