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4民初1029号
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了(2022)粤0104民初1029号广州衡泽贸易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罗定直属库与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令两被告代为第三人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本金1279704.9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6:0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联系人:邵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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