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2478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涛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2478号原告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优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涛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人民币230000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230000元为本金,按照LPR标准计算自2020年12月2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至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联系人:朱志亮、毕嘉燊
电话:020-8300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