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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2405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范伟华不当得利纠纷

2022-01-28 17:16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405号


范伟华:

  本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范伟华受理费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405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