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5民初382号
中德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海珠区祥记鲜肉蔬菜店:
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382号原告廖可强诉被告一中德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被告二广州海珠区祥记鲜肉蔬菜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一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原告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1733.87元;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原告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资7000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工资7000元、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1日工资2000元;4.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000元;5.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向原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书。现因被告中德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3108室)、广州海珠区祥记鲜肉蔬菜店(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贤大街9号103房)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中德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海珠区祥记鲜肉蔬菜店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